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发布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7-24 17:07:00 字号:[ ]
 

104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

 

 

序言

第一章 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工作目标

第二章 主要任务

(四)提高办园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提高

(五)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壮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升高中教育质量

(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推动职业教育优化发展

(八)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九)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章 保障措施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十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十三)加强教育科研

(十四)推进教育信息化和装备标准化建设

(十五)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十六)坚持依法治教

(十七)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第四章 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十九)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实施

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为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实现教育强县,进一步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万千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是我县努力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十一五”期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全县教育事业实现取得长足发展。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教育不断加强,职业教育稳步前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师资素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县公民整体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前,我县正处在加快“融入海西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教育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面临的困难还很多。全县教育的基础仍然薄弱,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发展环境、教育投入等方面距教育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距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教育发展的步伐已落后于兄弟县市。

强县必先强教,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把科教兴县战略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未来5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均衡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打造“文明、和谐、生态”石城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方针

教育优先。县委、县政府要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教育发展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评价制度、学校管理机制,鼓励基层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强与教育发达地区的交流,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促进公平。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重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办好特殊教育。

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提高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注重教育的规范发展、内涵发展、优质发展。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完善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特色发展。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办学、特色管理,培养特色人才,打造特色品牌,争创省内一流学校。

(三)工作目标

在今后5年时间里,通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政策、加大教育投入、强化教育管理、深化教学改革等措施,夯实教育基础,激发教育活力,化解当前制约我县教育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市的赶超进位,真正实现“小县大教育”战略目标,唱响石城教育品牌。

石城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5

1、学前一年入园率

学前三年入园率

95%以上

78%以上

2、义务教育入学率

小学100%、初中99.8%

3、义务教育辍学率:小学:

初中:

农村1%,城区0.5%

农村3%,城区2%

4、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

90%

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5%以上

6、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3年以上

7、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90%以上

8、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

4%

9、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GDP增长比例

第二章 主要任务

(四)提高办园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提高

坚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公益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特别是优质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提升学前教育的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不同层次、不同档次的需求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办园。

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建设规划,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县拟争取中央、省级资金12627.8万元,新建公办幼儿园20所,公建民营幼儿园3所,预计需征地130098平方米,园舍建设总面积54480平方米。村级小学闲置教育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学前班。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幼儿园。积极鼓励现有民办幼儿园通过兼并、整合等手段扩大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园水平。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区每3万人有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聚居的联片村村村都有合格幼儿园”的发展目标,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全县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6%以上,0-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逐步实施。城区力争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2所,托幼机构1所。

2.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建立幼儿教育保障体系。

修订和完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提高学前教育准入标准,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逐步实施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对幼儿园日常教学管理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防止“小学化”倾向,提高幼儿教育办园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探索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贫困幼儿补助制度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加大控辍力度,巩固“普九”成果。

通过继续推行“双线责任制”, 加强保学控辍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贫困学生扶助力度;落实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2015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100%,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8%;小学辍学率农村控制在1%以内,城区控制在0.5%以内;初中辍学率农村控制在3%以内,城区控制在2%以内。

2.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

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标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学校建设标准化。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扩大结对帮扶的范围,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探索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途径。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和毕业生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服务。

3.调整中小学布局,改善办学条件。

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城乡网点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到2015年,全县90%的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

一是稳步实施城区网点布局调整

——加快教育园区建设。在西城区西环路规划新城镇区内,规划建设教育园区,教育园区占地面积527.3亩,建筑面积142819平方米,总投资27340万元。将石城中学、石城二中、琴江中心小学迁入园区,在园区内新建一所幼儿园与公共教学区。园区建成后,二小搬迁到原二中,原东城初中校舍整体划转给石城三小,做大石城三小。力争2012年完成教育园区申报工作,2013年底完成教育园区主体建设任务。

——迁建温坊小学和古樟小学。新建温坊小学2011年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2013年前全部建设完成,学校办学规模达到24个班,学生1080人。古樟小学迁建至工业园区,2013年前建设完成,学校办学规模达到24个班,学生1080人,规划用地38.2亩。

——新建特教学校:

在东城区征地12000平方米,新建新建特教学校,规划校舍建筑总面积6000平方米,预计投资1200万元。

——建设新东城初中(石城三中):

在东城南端征地44200平方米建设新东城初中(石城三中),规划校舍建筑总面积17563平方米,预计投资3492万元。

——新建石城县第五小学、迎宾小学。

在石城县琴江镇百箩口征地25490平方米建设石城县第五小学,规划校舍建筑总面积9200平方米,预计投资1780万元。

在琴江镇石板桥征地26780平方米建设迎宾小学,规划校舍建筑总面积9200平方米,预计投资1780万元。

二是着力解决农村学校校园面积不足的问题。

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在建设用地报批时,要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学校的用地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对目前校园面积已经达到标准的学校,要依据当地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村镇总体规划要求,在学校周边预留一定学校用地;对校园面积不足的学校,要按照省定标准就近划足土地,同时预留一定学校用地,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园面积在布局调整后能够达到省定标准,学生有良好的活动场所。对校园面积严重不足,就近又难以划拨土地学校,要采用就近择地重建的办法,切实解决好农村校园面积不足的问题。2015年以前,整体迁建小松中心小学,预计需征地60亩,建设校舍20800m2,重建后学校教学班可达到36个,可容纳学生1600人。

三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建设寄宿制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完小10所。规划建设学生宿舍食堂41000 m2,运动场地53600 m2,进一步完善寄宿学生生活配套设施。

4.关心弱势群体,办好特殊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使之更好地融入社会。到2013年,基本形成以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以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为辅的特殊教育格局。到2015年,特殊教育学校规模达到8个教学班,学生160人,全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六)壮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升高中教育质量

我县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要始终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通过增班扩容,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逐年提高普通高中录取人数和比例。到2015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到45%

全力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坚持以全面发展为培养目标,提升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逐步推进高中小班化教学,努力将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注重因材施教,优生优培,加强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培养,打造石城普通高中教育品牌。到2015年,全县普通高中上一本线人数显著增加,二本线人数大幅上升,高考质量各项指标按万人口比全市排名进入前8位。

(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推动职业教育优化发展

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加快我县融入“海西经济区”进程的重要措施。要做精、做特、做强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就业有机结合,为实现产业的承接、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输送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作用。积极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建立多元投入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要积极协调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认真抓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落实,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努力使普职比达到11的比例。

职业技术学校要以县域经济建设和沿海发达地区人才需求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学校专业设置,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建设模具制造、数控技术应用、陶齿制作、涉农专业等骨干专业。要加大“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要建立学校与工业园区企业岗位对接的长效机制,实行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着力解决县内工业园区企业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形成政府统筹,学校和园区主导,企业承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校企互利共赢。到2015年,将职校建设成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省示范性职业学校。

(八)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对民办教育的功能、类型、层次、结构及比例等进行合理定位,巩固优化现有民办学校,鼓励发展各类紧缺型、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

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探索和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民办教育年检工作,强化督导评估,规范民办学校资产、财务、招生、有关变更、教育教学等管理。完善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学费监管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加强民办教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推进民办学校行业自律,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九)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

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德育队伍建设,精心打造一支以班主任为骨干、专兼结合、功能互补、信念坚定、业务精湛的德育队伍。大力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德育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2.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开足课程,开齐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保障学生休息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健全规范办学长效机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逐步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切实加强对新课程的研究和指导。修改完善中小学教学常规,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加强课程管理,着力开发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城乡中小学校共享优质资源。扎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逐步提高科学、艺术和实践活动课程的比例。

4.创新培养模式

学前教育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活动,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和谐发展。基础教育以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为重点,激发学生自主发展的内在动力。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重视实践性环节和创新精神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建立科学、多样的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和学校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健全全县统一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全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和监控,推动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第三章 保障措施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鼓励和支持教师通过在职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到2015年,全县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45%85%;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比例分别达到85%90%以上;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中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以提高教师素质为目标,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或培训。以推进各学科教师合理配置为目标,对部分富余学科教师进行转岗培训。加强班主任培训,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依托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力量建立“石城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任务。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对特殊教育和农村教师培训经费倾斜。保证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教师享受同等质量的培训。

3.加强骨干教师和教育教学专家的引进和培养

实施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和优秀教师引进计划。政府出台优惠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学面向县外引进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能带动学科建设的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和优秀教师,加快形成教育人才高地。在每年的新教师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来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学历人员。

倡导教育专家办学,鼓励教师和校长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育规律,创新教育实践,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成为教育教学专家。加强骨干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完善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方法,形成梯形骨干教师队伍。支持和鼓励学校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向骨干教师和名师倾斜。到2015年,力争全县有3-5名省特级教师,4-6名省级学科带头人,40%的中小学学科有省级骨干教师,50%以上的学科有市级学科带头人,大部分学科都有市级骨干教师,在省、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若干名。

4.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教师关爱工程,着力解决教师工作、生活中的突出困难,加强对教师体质健康的监测,加大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学校从教,对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与此同时不断改善全县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156套,建筑面积4046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6475.8万元。

5.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创新学校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实行全员聘任(聘用),推行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适应岗位人员要及时进行分流。加强编制管理,配足配齐各类人员。

十一)经费保障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逐步提高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事业经费所占比例。强化教育税费征收管理,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到2015年,实现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加大对校舍建设的投入,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按事权范围实行规费减免。建立师资培训和教育科研经费的保障机制,财政每年按全县教师工资总额的1.5%全额拨付师资培训经费,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设立教育科研专项资金,每年拨付3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设立教师资格认定专项经费,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教师资格认定;建立寄宿制学校运行经费的保障机制,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人员的编制;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县实现对所有贫困生的资助。

2.积极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捐资助学、投资办学,建立各类教育基金会,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捐助投入教育和培训事业,完善教育捐赠的激励政策,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和倾斜力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十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管理体制,建立县、乡(镇)、村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社会在参与和支持基础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调动行业、企业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与委托管理等新型管理方式,建立事权、财权、人权相统一的教育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发扬各自优势,办出各自特色。建设教育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平台,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及时的教育信息服务。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学,形成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学前教育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逐步放开,实行政府统筹,以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优势互补、有序竞争与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3.构建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形成政府、学校、社会相互合作、齐抓共管的学校治理局面。

改进公办中小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完善中小学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管理的透明度。

健全民办学校管理体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或董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民办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权。

4.深化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

更新教育质量观念,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关注每一所学校的全面提高。树立多样的质量观,尊重学生的差异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考虑每一所学校的实际情况,鼓励学校坚持特色办学。

完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多样的学校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改变分数至上的片面做法,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

优化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形成学校、政府与各种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推进考试制度改革,改变以考代评为主的教育质量评价方法,积极探索考试之外的其他多种教育质量评价方式。

(十三)加强教育科研

进一步加强教科研队伍的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教育科研网络。整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城区学校人力资源,充实县级教研机构力量,配齐各科教研员;健全县、片区、乡镇学校各学科中心教研组,聘请部分学科骨干教师充当兼职教研员;加强对学校教研组的管理与指导。制定支持性政策,激发教育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建立健全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将教育研究成果最大限度地转变为教育生产力。加强教学资源交流共享及教师培训平台的建设,建设好石城教研网。

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研究,指导学校开设好各类课程。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强化教师的科研意识,全面推行校本教研活动,要充分利用石城教研网平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交流,增强教育科学研究的实效性。

(十四)推进教育信息化和装备标准化建设

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和装备标准化建设投入,全面实施“教学仪器规范化配备工程” 、“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工程”、“图书室规范化建设和图书配备工程”、“教学信息化系统工程”等教育装备“四大工程”,县级财政每年在制定教育经费预算时安排专项经费,集中用于教育信息化和装备标准化建设以及正常运行维护。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2015年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达到省教育装备Ⅱ类标准,全县校园网实现与互联网连接,实现“校校通”,同时力争在上级资金的支持下实现“班班通”。

(十五)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继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工程”、 “农村初中工程”、 “校舍安全工程”,稳步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大力改造学校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十二五”期间,规划拆除危房破旧校舍74377m2,新征建设用地423656 m2,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面积279492m2,预计总投资60428万元。乡(镇)政府要科学规划,就近划拨土地。财政、县教育局要多渠道筹集学校基础设施所需经费,落实学校建设所需资金。涉及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部门,齐心合力,简化程序、减免费用、抢抓时间,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县政府对辖区内校舍建设工程负总责,落实责任,健全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十六)坚持依法治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的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十七)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评估与指导相结合。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继续推行对乡(镇)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强化和落实县级政府的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丰富和创新督导内容。建立和完善对非义务教育的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办、管、督、评分离机制,推进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建立督学委派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

第四章    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成立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综治、宣传、财政、教育、人保、发改、国土、城建、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石城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均要建立有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2次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会议,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召开3次以上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会议,认真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九)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

 

《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背景下,我县制定的第十二个教育五年规划,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措施等,提出本部门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和支持政策,切实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跟踪督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各乡镇在实施《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督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石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石城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