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7-09-26 17:09:00 字号:[ ]

2016年果茶局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江西省石城县果茶局

 

单位负责人(签章):范大琼   

 

财务负责人(签章):顾晓勇  经办人(签章):陈志刚

果茶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果茶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果茶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果茶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果茶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研究制订全县果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重点抓好石城脐橙产业发展工作。

(二)负责全县果业科技、果业开发、水果生产和低产果园改造的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主管全县果苗生产,制订果苗生产计划,管理果苗生产、调剂、调运工作,参与果苗执法监督。

(四)指导和协调乡(镇)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五)负责果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果业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六)负责果茶的植保植检工作

(七)负责果品市场信息的调研和发布工作,参与果品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八)制订果树栽培技术规程和果品质量等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加强监督检查。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果茶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14.73万元,较上年增长29.3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14.73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414.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14.73万元,较上年增长29.3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1.42万元,占28.48%;项目支出258万元,占71.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57万元,决算数为41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76.76万元,较上年增长32.64%,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316万元,较上年增长33.1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7万元,较上年无增长(下降)。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较上年无增长(下降)。其中:办公费2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无增长:(一)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无增长(下降)。(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电脑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照相机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有一辆车(赣B36035)。属政府划拨车辆。车辆购置时间为1996年,因车辆老旧,现已报废。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果茶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附件:果茶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批复表.xls
(发布者:县财政局)